当前位置:三人行学习网文档中心物业管理学习地方法规秦皇岛市城市物业管理办法

秦皇岛市城市物业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342次| 发布日期:01-17 22:53:53 | 地方法规
标签: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http://www.350xue.com 秦皇岛市城市物业管理办法,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的;

(三)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和公用设施用途的。

第三十条 因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物业及居住环境状况恶化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不改者可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等级证书。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二十四条规定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开发建设单位如期履行,在期限内仍不履行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秦皇岛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上一页  [1] [2] 


秦皇岛市城市物业管理办法
[审核:三人行学习网]

tag: 地方法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学习 - 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