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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下教参:热爱生命(节选)

浏览次数: 931次| 发布日期:12-29 13:46:31 | 九年级下同步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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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这篇课文节选自美国著名小说家杰克·伦敦同名小说中的后半部分(结尾除外)。作者以雄健、粗犷的笔触,细腻、逼真地叙述了一个身处绝境、濒临死亡的人,在顽强的求生意识和钢铁般的意志作用下,经过艰苦卓绝的搏斗,终于战胜了饥饿、伤病、寒冷以及野兽的威胁而起死回生的传奇故事。小说中的主人公“这个人”是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他在返回途中被朋友所抛弃,只好独自一人跋涉在渺无人烟的荒原上,不久他就陷入到了弹尽粮绝的困境中。更不幸的是他的腿脚先后受伤,只能踉踉跄跄地行走在布满沼泽、丘陵与溪流,随时有野兽出没的荒原上。在极度虚弱中,他发现有一匹病狼循着他的血迹紧紧跟随着他,显然是要把他作为猎物。于是,这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展开了一场互相猎取对方生命的生死搏斗。最终他咬死了狼,吞咽下狼的血,让生命重新放射出光彩。

课文可以分为三部分:从文章开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为第一部分。叙述“这个人”在遭遇到棕熊并凭着自己的勇气与智慧得以逃脱之后,又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但恐惧与危险仍然紧紧伴随着他。长期的饥饿与疲惫,已差不多将他的心智与活力吞噬殆尽,他只能在半清醒半昏迷的状态中凭借意志力艰难前行,依靠吮吸被狼咬死的一只驯鹿的碎骨维持生命。第二部分从“有一天,他醒过来”到“而神志清醒的时候也愈来愈少,愈来愈短”。这一部分主要写主人公在似真似幻之中发现一头病狼尾随着他,开始了漫长的人与狼的对峙。其余段落为第三部分,也是全文乃至整篇小说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在半昏迷中感觉到了狼的进攻,他于是与那匹病狼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并取得了胜利,同时也战胜了可怕的命运。

小说成功地刻画了“这个人”的坚忍顽强、不惧艰难险阻的硬汉性格。他虽然身体衰弱无比,并且时常处于昏迷之中,却有着惊人的意志力。作者通过“神志清楚”“很冷静,很沉着”等一系列词语,向读者展示了他充分运用理性克服危险与灾难、战胜恐惧与幻觉的心路历程。我们发现,与他“作对”的不仅是外在的各种艰难险阻与危险,还有他内心深处的恐惧,以及各种心理幻觉与错觉。而在这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生死搏斗中,人的伟大与坚强也最鲜明地体现了出来。主人公之所以最终取得了这场战斗的胜利,不仅在于他那面对悲惨命运决不服输的倔强个性,在于他那“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也仍然要反抗的抗争精神。最难能可贵的是,即使到了生命垂危、令人绝望的关键时刻,“这个人”仍然坚守着做人的道德良知。虽然他的朋友比尔曾卑鄙地把他抛弃,但他还是没有拿走比尔身旁的那袋金子,也绝不“吮吸比尔的骨头”,人之为人的价值就显示在这里。主人公的经历启示我们:人活着就要同形形色色的艰难险阻进行抗争与搏斗。而只有勇于去追求胜利、抗争命运,才能充分享受到生命的价值与快乐。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写的一样:“这就是生命中惟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二、问题研究

1.这篇小说在艺术上有什么特点?

故事情节的传奇性与具体细节的逼真性的高度统一,可以说是这篇小说的最大特色。一方面,这篇小说的整个故事情节都带有传奇色彩。作者将主人公安置到一个困苦险恶到极点的生存环境中,让其经受着一般人难以想像的考验;另一方面,这又是一篇极为逼真的小说,我们在那紧张曲折的故事情节中很难找到人为编造的痕迹,作者准确地摹拟了主人公在特定境遇中的心理感受与意识活动,非常逼真地展示了一个疲惫、衰弱的人在荒原上的艰难求生过程,其“真实性”可谓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2.这篇小说有什么象征意义?

小说的象征意味也非常浓厚,这是西方许多文学作品的艺术特点,可引导学生仔细加以体会。如小说主人公没有名字,仅以“这个人”指代,显然隐含着作者以他作为整个人类象征的用意所在,而小说中的“狼”更可以看作险恶的自然环境与自然力量的一种隐喻。

练习说明

一、小说的主人公在茫茫荒原上面临着哪些生死考验?他为什么能超越极限、战胜病狼而顽强地生存下来?

此题意在引导学生把握小说的内容,体会主人公的精神魅力。

主人公所面临的生死考验有饥饿、恶劣的天气、个人体力的极度虚弱、伤病以及野兽的威胁等。他之所以能战胜这些并顽强地生存下来,是因为他坚韧顽强、不惧艰难险阻。他虽然身体衰弱无比,并且时常处于昏迷之中,却有着惊人的意志力。在这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生死搏斗中,人的伟大与坚强也最鲜明地体现了出来。作品所要弘扬的正是这样一种硬汉精神。

二、小说有大量细腻的心理描写与逼真的细节描写。试着找出几例,仔细体会。

此题意在引导学生了解心理描写和细节描写的作用。

作品有大量的心理描写,如第三段、第五段对生与死的思索,第八段对自己所处方位的判断等都是(后面的可以让学生自己来找)。细节描写也是比比皆是。如嚼骨头的细节,在水坑边舀鱼的细节,最后他与狼较量的细节等,都写得细腻逼真,增添了小说的真实性和形象性。

三、你在其他书刊或电影、电视中看到过类似的人或动物求生的故事吗?讲给同学听听。

这是一个拓展延伸题。

教学建议

一、这篇小说写的是美国当年的西部淘金者,离现在的学生生活实际比较遥远,可让学生自己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小说的时代背景。

二、这篇小说在写法上很有特点,要注意仔细体会其中的心理描写和细节描写,看它们是如何加强小说的真实性的。

三、有条件的话把小说全文找来读读。

有关资料

一、杰克·伦敦──生命的凯歌(薛鸿时)

青年读者──特别是曾在逆境中奋斗的文学青年──都能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富于传奇色彩的一生中汲取力量,因为他是崛起于社会底层的一个成功者,他的一生是对于厄运的一场殊死战,是一首生命的凯歌……

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诞生于旧金山。母亲弗洛拉·威尔曼靠主持“降神会”糊口,有时也教教钢琴;父亲约翰·伦敦曾在樊克兰等地经营蔬菜店和菜圃,种过田,养过鸡,但他的努力没有一次不是以失败而告终。杰克一直把约翰当作自己的生父,直至有一天他听到父母吵架时约翰指责弗洛拉不该养个“私生子”,这才隐约感到自己不是约翰所生,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创伤。成年后他打听到自己的生父是走江湖的星相家、自称教授的钱尼,曾去信联系,但钱尼不肯认他这个儿子。

杰克从未有过欢乐的童年,弗洛拉忙于挣钱养家,把他扔给一个黑人奶妈珍妮,因此他享受不到母爱,他没有穿过一件“买来的”衣服,没得过一件玩具,真是寂寞极了。幸亏他异常聪颖,五岁时就能读能写,很早就从读书中得到慰藉,他读的第一本书是华盛顿·欧文的《阿尔罕伯拉》,这本关于中世纪西班牙摩尔人的传奇故事,看得他入了迷。第二本是维达的《西格纳》,讲一个低贱的“私生子”(和他一样!)刻苦奋斗,终于成了个伟大的音乐家,这个故事不就是我们理解杰克本人一生道路的某种启示吗?

杰克八岁时,约翰养鸡失败,农场被拍卖,全家迁入奥克兰的贫民窟,比他大八岁的伊丽莎姐姐(约翰前妻所生)一向对他很好,她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竟嫁给带有三个儿女的老鳏夫希珀特,离家而去,使杰克更觉凄凉。杰克十岁就不得不干活挣钱了,每天清早要卖完早报才能去上学,放学后还要卖晚报,星期天到滚球游乐场去干杂活,把挣来的每一分钱都交给家里。虽然他能用于学习的时间不多,但他抓得紧,效率高,小学毕业时成绩优异,被推为毕业生代表。他不但功课好,而且知识面很广,因为他从奥克兰图书馆里免费借阅了大量游记、传奇和冒险小说,平均每周总要看完两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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