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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罗马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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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们在体会中去思考,从而与本课一开始提出的问题“为什么耶林先生对罗马法会有如此高的评价?罗马人的法制意识从哪儿体现?”相呼应,留给学生更多的思考空间,让学生在回味中结束本课,达到情感升华的目的。
[资料附录]
1、案例
(1)罗莫洛是公元前6世纪末期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洛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请大家想一想,法官会怎么判呢?
(2)古罗马大将恺撒进兵埃及,与美丽的埃及女王克丽奥佩特拉相爱,并且两人有了一个儿子,取名托勒密•恺撒。当恺撒归国执政之后,克丽奥佩特拉携儿子赴罗马与恺撒相会,并向罗马法庭为自己和儿子申请罗马籍,请问法官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吗?为什么?
2、故事:
(1)公元前494年,罗马面临着周围外族压境的威胁。这时候平民拒绝作战,带着武器离开罗马,罗马兵力因而锐减。贵族迫于形势,只好让步,平民取得选举保民官和举行平民会议的决定。以后平民继续以“分离运动”和其他方式进行斗争。
(2)公元60年代初,由于罗马的高压政策,激起了犹太人的强烈不满,从而爆发了遍及巴勒斯坦全境的犹太大起义。起义者占领耶路撒冷,杀死罗马步兵队,并得到其它地区的响应。罗马曾多次派军镇压,结果于70年才把起义军镇压下去。
3、史料
(1)
第5表: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第3、第8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第9表: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2)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者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因为公民包括了种族和能力上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的秉性和愿望更是千差万别。所以统治起来困难至极。”
(3)分组讨论史料:
第一组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十二铜表法》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的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
——《民法大全》
在罗马帝国时期,有人将工具分为三类:会说话的工具、半哑巴工具和哑巴工具。会说话的工具包括奴隶,半哑巴工具包括牛,哑巴工具包括车子。
    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民法大全》
第二组
由于古罗马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帝国的统一使各地交往畅通无阻,商业活动异常活跃:据斯特拉波记载,每年有百艘商船往返于埃及和印度。据说在尼禄时代,罗马与印度贸易额达6000万塞斯退斯 。当时中国出产的丝绸在罗马享有盛誉,被视为珍宝。
在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基础上,帝国前期的城市达到前所未有的繁荣。罗马和亚历山大里亚成为内外贸易的枢纽和商品集散地。……  
——《罗马帝国社会经济史 》罗斯托夫采夫
第三组
屋大维没有子嗣,只有一个女儿,名叫朱丽亚。 屋大维必须决定他死之后,谁来继承他的帝国。由于朱丽亚的通奸罪行被揭发, 屋大维被迫处置自己的女儿,朱丽亚因此面临着被流放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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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350xue.com ——《皇帝奥古斯都》
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享有国家全面保护的公权和私权。
——“万民法”
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
——《民法大全》
第四组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法国《人权宣言》
《拿破仑法典》的内容除总则以外,共有3编2281条。第一编是人法,是关于个人和亲属法的规定,实际上关于民事权利主体的规定;第二编的物法,规定了各种财产和所有权及其它物权;第三编是关于取得所有权的各种方法,这一编规定了继承、赠与、遗嘱和夫妻财产制,还规定了债法。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独立宣言》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图片资料
 
(1)《十二铜表法》颁布后社会反响)     (2)罗马帝国的扩张图


(3)角斗士角斗过程图
[板书设计]
 
[训练设计]
依据材料回答问题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
——《民法大全》
    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民法大全》
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享有国家全面保护的公权和私权。
——“万民法”
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
——《民法大全》
请指出上述材料内容中存在的矛盾之处,你是如何看待这些矛盾之处的?(提示:用辨证思维方式分别从发展的眼光和历史的眼光进行分析说明)
参考答案
矛盾一:从《十二铜表法》中事实上存在的严重袒护奴隶主和富裕平民的倾向到“公民法”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矛盾,说明任何事物都有发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罗马法体系的形成也经历了从落后到先进,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不断完备、完善的过程,其间的每一步发展都体现了古罗马历史的发展变迁过程,随着罗马国家的扩张,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以及外邦人反对罗马人统治的斗争接连发生,每次斗争的结果都推动罗马统治者不断修订和完善自己的法律,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推动罗马法一步步走向完善,前后间发生的重大变化,正是历史演变发展的表现。
矛盾二:从妇女和奴隶被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到宣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到惩罚”。实际上,在罗马奴隶制国家背景下,奴隶主阶级根本不把奴隶当作人来看待,而是看作会说话的工具,他们可以任意地处置奴隶,因而作为奴隶,他们无从享受法律的保护,也就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可言;同样,由于历史的局限,妇女的地位并不高,男女之间由于性别的差异,导致妇女的许多政治权利也被剥夺。由此可见,罗马法律所宣称的平等也不过是少数人的平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仅仅是少数人的权利,因为罗马法是罗马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以法律保护奴隶主阶级对奴隶的压迫和奴役,法律的本质只是维护统治阶级地位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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